近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4月4日4时12分许,广东东莞市万江街道滘联路19号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事故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烧损部分建筑结构、一批医疗设备及物品,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51.1316万元。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4年9月批复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对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00%回头看,强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切实做到闭环管理,东莞市安委办对涉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工作。
其中,东莞康怡护理院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主要负责人陈志威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东莞市海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追责,累计罚款超600万元人民币。

事故起火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的起火原因为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303房间9号床上由打火机明火引燃床上可燃物品,与9号床老人有关。

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一
涉事公司擅自将设计为避难间的303房间改建为疗养房并安装了氧气管道,供氧装置末端被烧损后氧气泄漏,形成富氧效应,加快了火灾燃烧速度。

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二
起火后,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未及时发现火情。

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三
关联的消防设施未启动灭火和排烟,事发现场喷淋设施没有水,贻误救人和灭火的最佳时机。
当身处火场时
我们除了等待消防员救援
也要掌握逃生知识
抓住最佳逃生时机
火场逃生“六不要”
请牢记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广东消防 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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