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作为便利运输工具
成为乡村地区、农贸市场等农业生产的好帮手
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身影”
其实却是“隐形的炸弹”
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
用“方便”的借口“完美掩饰”风险
殊不知害人又害己

近日
冯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途经某路段时
无视路口红灯直接左拐
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

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冯某受伤住院,所幸事发时双方车速不快,并无大碍。经调查认定,冯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以上案例说明
骑行电动三轮车并非“弱势群体”
方便≠随便,骑行者需按规行驶
否则一样逃不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样,电动三轮车只能用作载货,
不能载客,更不能客货混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载货车辆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
如进行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的危害有哪些?
01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未经严格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驾驶技能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02
电动三轮车安全性能差
电动三轮车车辆结构简单,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较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
03
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电动三轮车没有办理车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来源:东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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