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十答!梅州市“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政策解读

南方+

记者从梅州市卫生健康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该局近日印发《梅州市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什么是“一次挂号管三天”?适用哪些情形?十问十答为您解读。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实现闭环就诊,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看病负担,提升患者满意度,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梅州市实际,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行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现将相关内容和流程进行解读。

问答:

一、什么是“一次挂号管三天”

患者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挂普通门诊号就诊时,因检查检验当天不能完成,或者不能获取检查检验报告、尚未完成诊疗,原则上三天内(含首诊当天)可携带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到同一医院的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同一级别或下一级别医师处复诊,无需再次挂号,享受一次免缴门诊诊查费(挂号费)的续诊服务,让患者挂一次号就能完成全流程就诊。

二、哪些医院实施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均实行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具体名单见下表。

三、“一次挂号管三天”适用于哪些情形

适用于普通门诊就诊,检查检验当日不能完成或不能获取检查检验结果需要续诊的患者。

注意:确因进一步明确疾病诊断需要开具新的检查检验项目时,患者应缴纳新的挂号费及检查检验等费用。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续诊只能一次。

四、挂哪些号可以享受“一次挂号管三天”?

目前,梅州市“一次挂号管三天”仅在普通门诊开展服务,不包括急诊、多学科诊疗门诊、特需门诊、跨科室跨专业就诊等,具体开设诊室范围由各医院自行决定和公布。

五、“一次挂号管三天”哪些情形不适用?

(一)首诊当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已明确诊断并开具用药处方或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已完全处置),不属于需要续诊的范围。

(二)首诊当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提前为患者开具常规需求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属于需要续诊的范围。

(三)患者首诊时或者续诊前发现其他专科疾病,需到其他专业科室就诊,需重新挂号并支付诊查费。

(四)患者主动要求由上一级别医师续诊的。

(五)医疗机构认为不适用的其他情形。

六、什么是续诊?

患者初次就诊时,医生在完成问诊、查体、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后,患者凭回报的检验、检查结果报告到同一医院、同一院区的同一科室再次就诊的,属于续诊。

七、“一次挂号管三天”就诊具体流程

(一)首次就诊挂号

患者初次就诊时正常挂号缴费,完成初诊(问诊、查体等)和必要的检验检查项目。

(二)获取检查检验结果

完成检查检验后,获取检查检验报告(部分检查可能需要次日或特定时间取报告)。

(三)续诊流程

续诊当天携带检查检验报告前往所属专科门诊护士站(或导诊台等医院指定区域)报到,由分诊护士核实分诊,同普通患者一起排队就诊。各医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就诊流程并做好公示。

(四)免缴费就诊

医师确认后,不再收取诊查(挂号)费、为患者完成后续诊疗服务。

八、“一次挂号管三天”续诊时,是否需要找首诊医生就诊?

一般来说,医院门诊安排医生轮流坐诊,续诊时可由原科室安排当班医生接诊。

九、“一次挂号管三天”三日内需要继续治疗的还要挂号吗?

如果第一次诊疗已经完成,再继续治疗的,需要重新挂号。例如儿童发热就诊时,医师已诊断并完成处置,但患儿因病情反复再次就诊的,需重新挂号。

十、“一次挂号管三天”遇到周末、节假日如何计算?

为方便群众就医,全市大部分医院开设了“无假日门诊”。周末、节假日如正常开诊,可按“一次挂号管三天”流程进行续诊;如未开诊,则顺延。

相关>>一次挂号管三天!梅州这项便民医疗服务12月起实施

南方+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梅卫宣

编辑 马吉池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