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共十一条,规定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协作配合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履职范围、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内容,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提供了机制保障。
随后,双方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召开首次联席会议。会上,双方围绕近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交流、协调推进问题解决,并就接下来如何更加有效落实《实施意见》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下一步,双方将严格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深化协作配合,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