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自查!这4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涉及洗发露、润手霜……

韶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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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爱美人士注意!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

关于48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快来看看你买过没有

不合格化妆品名单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等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在便捷的网络时代

网购化妆品早已成为日常

但看似便捷的消费背后

可能藏着不少“美丽陷阱”

从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

到夸大其词的虚假宣传

稍不留意就可能让护肤变“毁肤”

小编这里有一份

网购化妆品避坑指南

请大家查收!

第一步 认准正规来源

一定选择正规的、信誉良好的网络平台和店铺。

▶ 官方渠道品牌官网或者官方旗舰店,货源可靠,售后有保障;

▶ 平台内店铺:关注营业执照、开店时间,

警惕全是“好评”但时间集中、内容空洞、买家秀雷同的店铺。

第二步 核实产品信息

消费者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或者是下载“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化妆品标签信息是否与国家药监局公示信息一致,包括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或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等。

第三步 甄别虚假宣传

化妆品不是药品,不具备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的功能。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且化妆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源:成都市场监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场监管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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