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江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有效期5年。
根据《阳府告〔2025〕4号》通告,限制通行对象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外市籍),即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限行区域为:西部沿海高速(雅韶入口至沈海高速交汇处段)—沈海高速(西部沿海高速交汇处至创业北路交汇处段)—创业北路(沈海高速交汇处至G325交叉路口)—G325(创业北路交叉路口至中洲大道交叉路口)—中洲大道(G325交叉路口至雅白线交叉路口)—雅白线(中洲大道交叉路口至西部沿海高速雅韶入口)围合的区域(不含边界道路)。
该区域内全天禁止受限车辆通行,但通告明确,构成该闭环边界的道路本身(标注“不含”的道路)允许通行。
通告指出,货车若违反规定进入限制通行区域,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市民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查询机动车排放标准。
撰文:陈步上
图片:阳江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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