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别“任性”!这些行为不仅危险还可能违法

佛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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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是很多人平日出行的交通工具

不过,一些习以为常的操作

其实藏着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

01

 给电动自行车“解限速”?

超速行驶会大大增加车辆的制动距离,在遇到突发情况时难以及时刹车;同时,高速行驶的车辆一旦发生碰撞,造成的伤害也会更加严重。此外,私自“解限速”属于非法改装行为。改装后的车辆在交通事故后若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机动车”,将会加重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且可能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02

 酒后骑电动自行车?

很多人认为,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但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实际上,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反应速度与平衡能力,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同样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无论是碰撞行人、其他车辆,还是自身摔倒,都可能造成严重伤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03

 在楼梯间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若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过程中引发火灾,不仅可能造成自身及他人伤亡、财产损失,行为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因过失导致重大火灾事故,还可能涉嫌失火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遵守交通法规的骑行

才是对生命最好的守护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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