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高速公路车流量大且车速快
随意停车、倒车或者逆行
不仅影响过往车辆通行
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可前段时间
清远高速上的一辆车
遮挡号牌、倒车“一气呵成”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实则是“掩耳盗铃”
最终难逃法网
2025年11月7日17时许,清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值班警员在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有一辆黑色商务车在广连高速北行大湾服务区出口应急车道上停留,4名男子从车上下来,随后竟用一张湿纸巾遮挡住该车辆的号牌。接下来的一幕更令人胆战心惊,其中两名男子优哉游哉地往大湾服务区走,而该车辆竟压着应急车道和出口匝道中心实线倒车进入服务区,驶出服务区的车辆纷纷紧急避让,十分危险!


值班警员见状,立即上报情况,通知附近的执勤警员前往处置。经现场询问,该车驾驶人罗某自述驾驶车辆驶出服务区后感觉车辆有故障,于是想倒车返回服务区检查车辆,因害怕被公共视频抓拍到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便铤而走险,用纸巾遮挡号牌后在高速上倒车。

执勤警员对驾驶人及随行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高速上倒车、行人在高速上行走的危险性,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以及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驾驶证记21分、罚款400元,并按规定扣留其驾驶证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高速倒车”行为
不仅对自己不负责
也是对他人不负责
不要认为倒一下车没多大关系
其实害人又害己


交警提醒
在高速上错过出口
应该将错就错继续行驶
等到下一出口下高速后
重新规划路线
若贪图一己之便
在高速随意变道、急刹减速
甚至倒车、逆行
极可能导致严重事故
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后果!
同时
机动车上路行驶
必须悬挂车辆号牌
并保证车辆号牌完整且清晰
来源:清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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