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某局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国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检《行政检察白皮书(2023)》;办理“深汕检察院督促整改辖区道路公用照明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理上级督办“1.08特大涉外钻石走私专案”,荣获个人嘉奖……2008年9月,大学毕业的陈燕玲,怀着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检察事业的向往,如愿入职深圳市检察院,现任该院行政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17年来,她先后从事过刑事、公益诉讼、行政等检察工作,并凭借着勤奋与智慧,成长为检察业务“多面手”。
“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广东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深圳市检察菁英人才”“检察长特别绩效奖”“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这些荣誉和奖章,见证着她的成长与历练,也见证着她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司法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信念和担当。
依法履职
点亮群众安全出行路
在乡村振兴路上,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以下简称“深汕检察院”)既是见证者,更是参与者。作为检察队伍的一员,陈燕玲也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7月,深汕检察院揭牌成立。2021年初,陈燕玲主动申请下沉一线、淬炼本领。面对建院初期人员紧张、工作量大等困难,她承担着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监督和综合政务等多项工作,每天十分忙碌且充满挑战。
那段时间,陈燕玲经手的案件很多,其中让她印象最深的是办理一宗督促整改辖区道路公用照明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起案件的发现,源于一个现象。”陈燕玲回忆道。因工作需要,她常常往返深圳市区和深汕合作区之间,多次晚上从白云仔高速收费站出来,发现向左朝合作区方向的深汕大道路段路灯昏暗,与向右惠州辖区路段灯火通明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灯光照明度低是否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是否会导致交通事故多发?”基于上述思考,陈燕玲主动向深汕交警大队调取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合作区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警情情况,并发现在多起一般交通事故中,部分警情发生在18:30-6:30时间段,部分警情发生路段夜间无路灯照明,道路交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找到案件切入口后,陈燕玲与同事立即组成办案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办案计划,商讨案件办理方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一方面,办案组调取了路灯建设工程资料,通过学习行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查找问题;另一方面,委托并陪同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部分路段路灯照明度进行检测。
“因深汕大道晚上大货车、泥头车非常多,路灯又暗,考虑到安全问题,我们必须到现场协助第三方人员开展检测工作。那段时间基本上都忙到凌晨两三点,确实不容易,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陈燕玲告诉记者,基于调查结果,经向相关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深汕大道(惠汕交界至鹅埠加油站路段)路灯整体照明度已提高,“有灯不亮”现象已基本整改,重要路段及道路交会口新增设200余盏路灯,辖区重要道路路灯照明度得以整体提高,切实提升了群众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为深汕灯光工程建设提供了决策参考。
据悉,该案件还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结合该案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获评广东省2021年度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法律文书;同时,该案纪实片《点亮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五好”宣传素材之“好影像”。
精准发力
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深汕检察院历练期间,陈燕玲在一次次实战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综合业务能力得到提升,这也为她回归市检察院,转岗至行政检察部门奠定坚实基础。
除此之外,她勤于学习,刻苦钻研行政检察业务,及时关注立法动态和司法前沿问题,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她善于思考,在深挖个案根源、堵塞制度漏洞上下功夫,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不断走深走实。
2022年8月,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部署“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法治督察”工作,市检察院作为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单位,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同步对法院行政非诉执法活动及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为开展监督。
负责这项专项工作的检察官,就是陈燕玲。
面对法院以及各行政执法机关报送的海量案件,如何紧扣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监督办案针对性、实效性,是陈燕玲面对的第一道难题。
经反复思量后,陈燕玲决定从审查法院裁判文书着手,通过与财政部门应收未缴数据、行政部门执法数据进行对比,将所有案件进行分类整理,并最终确定以交通运输罚款类执行情况作为切入口,聚焦行政非诉案件裁定不予执行的后续处理问题,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
办案中,陈燕玲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行政机关未形成执法闭环的问题,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分别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沟通。同时,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非诉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推进执法办案形成闭环。
最终,成功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撤销被裁定不准予执行的案件64件,撤销处罚金额22.7万元,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从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申请执行程序、强化案件闭环管理等方面,形成16项整改措施,建立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办案形成闭环,为杜绝类似问题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陈燕玲还系统梳理了发现的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专项法治督察情况在全市通报,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进一步拓展深化监督成效,为探索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机制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
后续,上述专项工作被最高检评为优秀特色“小专项”,涉及的案件入选全国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结合多年的工作经历,陈燕玲表示,做好行政检察工作需要四种核心能力,包括精准的法律监督能力、专业的调查核实能力、系统的社会治理能力以及有效的沟通协调能力。接下来,她将在案件监督精度上再深耕,在专业能力上再充电,在传帮带上再发力,并继续秉持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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