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价格居高不下,带动抵押、典当交易热度攀升,却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金包钨”“铜合金”等假黄金饰品频现市场,通过冒充足金骗取钱财的案件时有发生。近期,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典型案件就揭露了此类造假骗钱的套路,为市场参与者敲响安全警钟。

2024年6月中旬,严某网购一批“金包钨”戒指后,与邓某、徐某商议冒充足金典当骗钱。2024年6月30日中午,三人来到韶关市曲江区某寄卖行附近后,首先由邓某拿着一枚“金包钨”戒指进店冒充足金戒指抵押给宋某,宋某信以为真后支付抵押款9844元并收取月利息、保管费500元;邓某离开后不久,由徐某又持另一枚“金包钨”戒指进店冒充足金戒指抵押给宋某,宋某同样信以为真后支付抵押款12000元并收取月利息、保管费600元,随后三人离开韶关,邓某、徐某分别给严某微信转账6900元、6267元。
事发后宋某报警,2024年12月,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邓某、徐某,严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三人到案后均能自愿如实供述其罪行,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经鉴定,两枚涉案戒指表面为黄金,基底主要元素为钨。
曲江法院审理查明,邓某、严某、徐某诈骗被害人宋某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0744元。法院认为,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金戒指”2枚,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曲江法院同期还审理了另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陈某采用不同的诈骗方式实施诈骗,其中就包括以假黄金抵押骗钱的行为。陈某以铜合金冒充真黄金抵押给罗某,虚构投资黄金的名义,并承诺黄金不能按时赎回可获得每月700元利息,以此多次骗取罗某财物共计约5万元;后续又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本金及承诺的利息,直至罗某报案,陈某才将上述诈骗款项退还给罗某。曲江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的财物款项合计128498元,数额巨大。案发后,陈某仅退还部分款项给被害人。最终,曲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责令陈某退赔剩余诈骗款项,同时将扣押在案的铜合金假黄金饰品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
无论是典当行、黄金回收店等具备行业经验的专业从业者,还是缺乏专业辨金能力的普通群众,在进行贵重物品交易时,务必提高警惕、强化辨别能力,切勿因身份或经验放松警惕,要通过正规渠道开展检验与交易,严防落入诈骗陷阱。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同时也警示各类不法分子,法律威严不容挑衅,任何妄图通过欺骗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李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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