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违停抓拍视频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江南大队决定新增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5日至12 月14日(公示期30天),交警部门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车辆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录入处罚。
二、抓拍交通违法的道路及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江南大队
2025年11月14日
来源:惠州交警信息网,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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