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装备”汕头公安交管部门持续严查“摩电”交通违法行为

汕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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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为加大“摩电”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力度,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汕头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平大队五中队组织警力在中山新兴路口设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力主要针对该路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路面整治。

“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装备,‘摩电’骑乘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在现场,执勤民警依法依规对相关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并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告知其相关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实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赶时间,不想等”

“车也不多”

“经常这样走也没事嘛”

“哪有这么巧?”

……

正是这些侥幸想法

酿就了事故的发生

意外无法预测

但是不遵法守规

意外发生的概率必然增多

请广大“摩电”驾驶人珍惜生命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按照红绿灯指示通行

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不抢秒、别走神,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不可图一时之快闯红灯!

佩戴好安全头盔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骑乘人员一定要戴好头盔,调整好扣带松紧度并系好搭扣,切勿带而不戴、戴而不扣。

各行其道

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要靠右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切勿在机动车道内随意横穿;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

别和大车抢行

经过路口要放慢速度,避开大车。不要冒险抢行或紧贴大车车头行驶,注意大车盲区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汕头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目前,我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汕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力度对驾驶“摩电”未戴安全头盔、“摩电”违停、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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