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2年内、参保满6个月、签1年以上合同!
粤东西北就业补贴网上申领超便捷,
网上申报一键直达,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补贴申领更省心~

一、补贴对象
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二、补贴条件
1. 劳动者到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其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参保地均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
2.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3. 劳动者已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
四、补贴期限
一次性。
五、申请资料
1. 《汕头市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请表》(个人自行申请填写);
2. 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3.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
4. 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 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6. 学生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社保卡的,经批准可提供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凭证复印件)。
六、网上申报流程
补贴对象应在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一)通过互联网搜索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汕头市濠江区分厅(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0512),在事项搜索框搜索“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领”,点击“办事指南”可查看办理要求、办理材料等信息,点击“在线办理”可进入“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二)登录账号。申请人通过“个人账号登录”方式登录。
(三)进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办理页面后,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声明”前的方框,点击“确认”。

(四)选择受理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区县本级”(注:必须选择区县本级),点击“确定”。

(五)检查页面弹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是否正确,若无误请点击页面中的“选择”,进入信息填写页面。(注:按照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补贴对象为自然人的,补贴或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发放至其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会保障卡账户的经批准可发放至其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

(六)补充相关信息。部分信息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少填、免填,申请人可在页面对信息进行校对、完善,填写完毕后在右下角点击“保存”,点击“打印申请表”,此申请表留存后需上传至附件处。(注:工作单位信息中的联系人可填写负责人事工作的同事或劳动合同上的法定代表人)


(七)提交附件。在对应位置上传申请表、完整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PDF扫描件或word复印件,在“其他”附件处上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就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后校验所填信息及附件,确保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八)特别提示。
1. 若发现信息填写有误,可以撤回当前申请,再重新提交正确的申请。受理地点必须选择“汕头市——濠江区——区县本级”,若选择了其他地区,工作人员将无法受理申请。需删除当前申请,再重新提交正确的申请。此渠道仅受理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汕头市濠江区的补贴,其他地区的申请人请咨询对应地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请之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速递或窗口递交方式提交纸质资料,提交后工作人员将会在系统受理此件,如果后续没有致电联系申请人修改信息或上传附件等,则默认为申请成功。一般情况下,在提交申请的1-2个月后,将对审核成功的名单进行公示。后续如遇就业补贴转账不成功等问题,工作人员会致电申请人,请各位申请人保持预留的手机畅通。如无其他问题,后续静待就业补贴拨付即可,若有疑问,请致电经办机构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380929。
3. 该就业补贴支持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方式。申请人也可到汕头市濠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综合窗口进行申请。对外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54-86702341。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务和数据局
通讯员:邱铁钊 编辑:郑相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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