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优化港口镇兴港中路道路交通秩序,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山市停车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兴港中路部分路段的公共停车位实行限时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时停放路段
港口镇兴港中路(港口镇政府环岛至浅水湖桥段)
限时停放时间
早高峰7:30至9:00
晚高峰17:00至19:00
早、晚高峰时段严禁车辆在限时停放路段的公共停车位停放,其他时段允许车辆有序停放。超时停放车辆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2025年11月22日起实施。请广大车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2025年11月12日
图文来源丨港口发布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新媒体编辑部
一 审丨伍滢滢
二 审丨李友军
三 审丨吴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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