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深圳执法监督码亦是企业“保护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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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维辰

深圳企业,又多了一道“保护码”。

一直以来,执法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是企业反映集中的烦心事,有的企业短时间内接受多部门上门检查,有的同类事项被反复核查,不仅占用企业大量精力,更让企业分心扰神。

为减少执法扰企,深圳出台《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管理规定》,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涉企执法活动必须登录监督码系统完成扫码登记,确保执法行为全程留痕、有据可查。11月11日,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全国首部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的“扫码入企”制度文件,深圳已在“深i企”平台为超380万家企业赋码。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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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为何会发生?又为何会成为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

从行政执法人员视角来看,执法主体之间信息不通、数据不联,难以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很容易出现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检查等问题,也不排除“查了就免责、不查就追责”的错误观念导致的“卸责式”检查。避免无心之失,需要补足信息;对于有心之过,则需要加强监督。

从企业视角来看,长期打交道,保持和气很重要,反映问题不免心存顾虑。如何有效提高企业话语权,是门大学问。

行政执法监督码机制之所以能减少执法扰企,核心原因在于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看得见、管得住、可追溯”。

一方面,《管理规定》强制“扫码入企”,使执法人员更加注重行为规范、言行文明,增强自我约束意识,将从源头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执法;

另一方面,赋予企业评价权、投诉权,即检查结束后,企业可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态度、执法规范性等进行评价,可以通过执法监督码系统直接投诉,从过去的“被动迎检”转变为“主动监督”。所以说,“监督码”也是企业“保护码”。

值得一提的是,执法监督主体可以通过执法监督码系统实时监测执法动态,及时发现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跟踪投诉办理情况,相当于给执法行为装上了“电子眼”,让执法人员行为受到约束,让企业权益更有保障。

信息化时代,通过运用数字技术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精准高效已经成为共识,也有不少地方推行了“扫码入企”。深圳率先将这一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促进“当下治”与“长久治”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这背后,有试点经验、信息化手段的赋能,也离不开建立以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会商机制等机制创新,以及“有事服务、无事不扰、服务前移、贴心周到”的服务理念。

“深i企”谐音“深爱企”,“i”还有智能之义。用技术赋能、以主动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减负提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或者正是“何以深圳”的答案所在。

编辑 佘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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