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乐昌:拒绝欺凌,勇敢说“不”!这场校园法治课,为青春筑牢安全防线

韶关共青团
+订阅

为护航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提升青少年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11月7日,团乐昌市委联合市司法局、市青联、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在梅花镇中学开展“拒绝欺凌,勇敢说‘不’——12355 青春自护”法治宣传活动,用真实案例、实用技巧和法律科普,为110名同学送上满满的“安全干货”。

“大家觉得‘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算不算欺凌呢?”授课人市青联常委、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易芳一开场就抛出贴近校园生活的问题,瞬间点燃同学们的思考热情。结合河北邯郸、福建泉州等真实校园欺凌案例,她用通俗直白的语言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法律条文,明确告知同学们:“学校不是法外之地,未成年人犯法,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校园欺凌真的来临时,我们又该怎么办呢?”针对不同角色的应对方法,易主任给出了“定制化指南”:遭遇欺凌时,要记住“不硬碰、快脱身、速求助”,及时向老师和家长说明情况,要理智解决问题,不能以暴制暴,必要时寻求法律的保护;作为旁观者,不能围观起哄,应当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为被欺凌同学提供适当的帮助,寻找机会向学校老师报告,做“沉默的反抗者”不如做“勇敢的求助者”;而对于潜在的欺凌者,她强调“不以拳头大小论英雄”要珍惜同学情谊,学会尊重和善待他人,呼吁大家敬畏法律,不做伤害同学的事情。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校园欺凌分级干预”“终结还手即互殴”等新规也被融入互动问答环节。“如果被同学围堵,还手算不算互殴?”“校园欺凌后,对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面对同学们的踊跃提问,易主任结合具体场景逐一解答,让法律知识不再抽象,而是成为同学们能读懂、会运用的“护身利器”。

此次活动是团乐昌市委落实“对伤害说‘不’——12355 防欺凌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接下来,团市委将持续聚焦特定青少年群体,活用自身 “工具箱”,因案施策开展帮扶,常态化开展普遍性宣传宣讲活动,通过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防青少年欺凌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