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朋友圈“拒绝周末加班”!公司:下周一不用来了!法院:赔钱!

深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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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休息时间

如果你突然接到领导电话要求加班

你会怎么办?

一女子

周末被领导要求

加班对接客户

在朋友圈发文“拒绝周末加班”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

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为由

将其辞退!

双方闹至法院

最终怎么判?

事件回顾

刘女士自2018年起,在重庆市某教育培训公司任职。2022年8月某个周五晚上,刘女士接到公司领导电话,要求她周六加班对接客户。而刘女士认为自己之前已经和客户沟通好了,没必要再占用周末的休息时间来对接工作。她一时情绪激动,发布了一条朋友圈状态:“各位学校的合作伙伴,如果安排在周末的培训不用给我打电话了,我休息。”

很快,刘女士就接到了公司领导的电话,“你下周一不用来了。”

两天后,刘女士接到公司通知,因为她在朋友圈发布的言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团队氛围,损害公司形象,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因此要解除和刘女士之间的劳动合同。

刘女士则认为,周末本就是属于员工的休息时间,自己作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且发布的内容中也不存在任何诋毁公司的语言,并未达到所谓“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后果,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当地劳动仲裁调解无果后,刘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审理:

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需支付赔偿金4.9万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行使解除权,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处罚手段。劳动合同法也对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做出了严格的限制,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制定,而且经过民主程序告知或者进行了公示,组织劳动者进行学习。劳动者的行为必须要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刘女士的行为虽然不够理智,但是从她发布的内容本身,无法看出对公司口碑造成了破坏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影响,并未达到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

此外,公司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是在刘女士因工作安排与公司发生矛盾之后才发布的,且公司未举证证明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判定,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综上,法院判定公司解除与刘女士的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违法解除,需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工会君说法

首先,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并行使用工管理权,但这并不意味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制定规章制度损害员工权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合理,且已提前告知员工本人,缺乏以上要素,用人单位依照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分或解雇,都有违法的风险。

其次,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要有边界,不能将管理触角过分延申至员工的个人空间,干涉员工隐私。员工也应当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理性表达自身诉求,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内容来源——央视网、中国普法、法治在线、申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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