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2”入选,首批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备选人民法庭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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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首批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备选人民法庭的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全国共有100个法庭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49个法庭作为备选人民法庭。南方+记者梳理发现,广东共有4个法庭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2个法庭作为备选人民法庭。

【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

广东省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头人民法庭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人民法庭

【备选人民法庭名单】

广东省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石岩人民法庭

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


南方+记者 杜玮淦

编辑 张梦圆
校对 马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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