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倡导公平惠民原则,高标准推进中堂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结合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及《中堂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遴选一批具备专业能力、信誉良好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负责中堂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充电安全与便利,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秩序。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以企业营业执照登记金额为准;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以近3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记录为准)。
(二)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充电设施产品,且拥有信息化监控平台,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较强的平台运维监管能力。
(三)具有符合中堂镇《工作方案》建设标准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功案例,能够提供建设样板案例供评审参考。
(四)严格遵守中堂镇《工作方案》中关于收费标准的规定,向政府免费提供一套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监管平台,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五)本次遴选申报企业数量需不少于3家,若最终申报企业数量少于3家,本次遴选将视为无效。
(六)参与遴选的建设运营商之间不得存在交叉持股关系,且不得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凡有意参加本次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遴选的单位,可在2025年11月14日前自行联系镇电动自行车专班办公室,现场出示营业执照(或盖公章复印件)和社保缴纳明细记录,经审核合格的,专班办公室将提供申报材料清单和明确相关标准的文件材料。(联系电话:0769-88180433)
中堂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11月4日
资料来源 | 中堂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编 辑 | 程思敏
校 对丨彭文悦
责 编丨汀 汀
法律顾问: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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