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交汇处
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
需要广大驾驶员集中注意力
按照地面交通标志指示方向通行
这是交通规则的基本要求
也是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然而,部分驾驶员为一己之便
临近路口突然强行变道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导致追尾、刮碰等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今天,微小警就来曝光这些驾驶员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导向车道的设计初衷
是为了避免交通冲突
引导车辆有序通过路口
提高通行效率和确保行驶安全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危害
1.道路运行效率降低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会导致其他车辆超车、变道等行为,特别是在高峰时段极易影响道路交通运行,影响后方车辆的行驶速度,逐步造成交通行驶速度缓慢,进而形成道路拥堵现象发生,致使道路交通运行效率降低。
2.道路交通事故易发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特别是大型客车、货运车辆在变道过程中,对后方车辆的行驶视野和速度都造成影响,极易发生追尾、刮碰等道路交通事故,对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
微小警提示
广大驾驶员在驶入路口时
应提前观察车道标线或指示标志
根据所需行驶方向进入导向车道
如不慎驶入错误车道
务必按照导向车道继续行驶
在前方路口再掉头或绕行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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