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HF6701*、粤HXC27*......这些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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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交汇处

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

需要广大驾驶员集中注意力

按照地面交通标志指示方向通行

这是交通规则的基本要求

也是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然而,部分驾驶员为一己之便

临近路口突然强行变道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导致追尾、刮碰等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今天,微小警就来曝光这些驾驶员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导向车道的设计初衷

是为了避免交通冲突

引导车辆有序通过路口

提高通行效率和确保行驶安全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危害

1.道路运行效率降低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会导致其他车辆超车、变道等行为,特别是在高峰时段极易影响道路交通运行,影响后方车辆的行驶速度,逐步造成交通行驶速度缓慢,进而形成道路拥堵现象发生,致使道路交通运行效率降低。

2.道路交通事故易发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特别是大型客车、货运车辆在变道过程中,对后方车辆的行驶视野和速度都造成影响,极易发生追尾、刮碰等道路交通事故,对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

微小警提示

广大驾驶员在驶入路口时

应提前观察车道标线或指示标志

根据所需行驶方向进入导向车道

如不慎驶入错误车道

务必按照导向车道继续行驶

在前方路口再掉头或绕行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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