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划定了清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的范围。
公告中提到,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89.86平方公里,涉及凤城、东城、洲心三个街道和源潭、龙塘、石角、飞来峡四个镇;同时,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清远市清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清远市清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来源:清城区人民政府
编辑:吕博林
校对:张鍪
编审: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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