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要求,清远市将全面启动老城区、老街区、老建筑等潜在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工作。11月3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尚未挂牌保护、却能体现重要历史进程或承载公众情感记忆的保护对象预备资源线索,诚邀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共同挖掘和守护城市的历史文脉。
明确征集范围,覆盖四大历史时期
此次资源线索征集范围广泛,涵盖了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力求全面梳理清远市的历史文化脉络。具体来看,征集对象分为四大类别:
1911年以前建成区域:包括由老城墙、护城河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关注在城镇形成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风貌集中的片区。
1911年至1949年建成区域:聚焦体现近代历史进程与成就的区域,如老街巷、老广场、老厂区、老码头,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凝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
1949年至1978年建成区域:主要涉及体现新中国建设成就的老工业区、老居住区、单位大院,以及纪念馆、博物馆、影剧院、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片区,优先筛选历史风貌集中、情感记忆深厚的区域。
1978年以来建成区域:重点征集体现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港区,以及承载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此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能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且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征集范围。
需特别注意的是,已正式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工业遗产、革命遗址等的历史文化遗产,不纳入此次征集范围。
明确线索要求,保障征集高效推进
为确保征集到的线索信息准确、完整,为后续保护与研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线索提交提出明确要求:市民在提供线索时,需尽可能包含保护对象的名称、建成年代、详细地址、历史沿革等基础信息,若能附带相关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对其历史价值、情感记忆的描述,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将更有利于工作人员开展后续核查。
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为期17天。为方便市民参与,此次征集设置了两种便捷提交方式:一是直接扫描公告附带的二维码,在线填写并提交线索信息;二是通过电子邮箱(qyzjcxk@163.com)发送线索资料。若市民在参与过程中遇到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3-3396331,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将及时提供解答。
老城区、老街区是城市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此次公开征集工作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挖掘更多“藏在民间”的历史文化资源,为后续制定科学保护方案、传承城市文脉提供依据。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发挥“城市守护者”的作用,共同为清远留住历史、留住乡愁。

南方+记者 黄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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