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赔钱后
还能对肇事者、车主进行追偿吗?
来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18日
林某沿某路段行走时
被未成年人邹某驾驶的轿车碰撞
邹某驾车逃逸
导致林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认定
邹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未成年人李某是肇事车辆所有人
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事故发生后
法院认定李某与邹某共同分担责任
判令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
赔偿19.8万元给林某家属

某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后
以邹某无证驾驶为由
将邹某、李某及各自监护人诉至法院
请求追偿已赔付给受害方的19.8万元
法院审理
江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邹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事后逃逸
某保险公司赔付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李某作为车辆所有人
将车交给无驾照的邹某驾驶
未履行审查义务存在过错
需与邹某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鉴于邹某、李某均为未成年人
其监护人均未尽到监护职责
赔偿费先从邹某、李某财产中支付
不足部分由各自监护人补充赔偿
法官说法
国家设立交强险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不特定的第三方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基本的经济赔偿,避免因肇事方缺乏赔偿能力而导致受害人生活陷入困境,从而维护社会整体稳定与公平。而交强险追偿权制度,则是为了平衡保险人的垫付责任与违法行为人的终局责任,防止违法驾驶人通过交强险“转嫁”其应负的法律后果。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因当事人无证驾驶而被保险公司事后追偿的案件。
法官在此提醒,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即使保险公司先替受害者垫付了赔偿,事后也会向实际侵权人“追债”。车主将车借给他人前,务必确认对方是否成年、有无有效驾照,若明知对方无驾照仍借车,一旦发生事故,车主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此外,家长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行为监管,防止其因行为失当而面临高额赔偿。

(来源: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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