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随意“霸占”非机动车道
导致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
这不仅占据了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
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带来安全隐患
近期
石碣交管部门针对这一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还市民通畅无阻的非机动车道


日前,笔者跟随交警来到在位于辖区内明珠路、庆丰路、科技路一带的整治现场,发现有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占道的情况,有的车辆堵塞在出入口处,有的车辆甚至直接横停,也有货车停在道上卸货,本来就狭窄的车道被堵得严严实实,正在道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无法通行,只能默默后退,驶出非机动车道。

“没办法啊,原本在非机动车道上畅通无阻的,突然前面的路被机动车堵塞了,又担心硬挤过去会刮到车,只好冒险走机动车道了。”面对这一现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显得十分无奈。
对此,执勤交警果断出手,第一时间通过交管系统查询违停车主信息并拨打电话,要求其立即驶离。对配合驶离的车主,交警现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对不接电话、超时未驶离的车主,则依法开具了罚单。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不仅让原本顺畅的车流被迫减速、绕行,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更让非机动车骑行者被迫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混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从7月初开始,石碣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目前已查处近700宗。
接下来,这一专项行动会持续开展,石碣交管部门将突出夜间违停重点时段,加大日常路面巡逻管控,一旦发现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违法停车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通过增设违停抓拍电子设备、禁停标志、完善交通标线等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减少违停现象的发生,还路于市民。
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起到警示作用
更是交通参与者出行的安全“底线”
“越线占道”停靠
不仅陷入交通安全知识盲区的陷阱中
更要承担一定的法律成本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精彩石碣
文/图:梁雪君
责编:曹木静
编辑:梁秀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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