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公积金提取出新规,有7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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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新版《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已正式印发,在提取情形、提取条件等多个方面进行优化调整,为该市职工解决购房还贷、住房改造等需求提供更精准的政策支持。

新《办法》主要从7个方面进行调整,具体包括增加提取情形、调整提取频次和额度、扩大互助范围、放宽提取条件、优化提取证明材料、增加购买其他住房的相关规定,以及明确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通讯员    供图

新《办法》将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公积金提取情形。加之此前已支持的云浮市既有的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政策,让老房子升级有了更多资金支持。

出台实施新《办法》后,目前还贷的职工能享受到更灵活的提取政策,职工正常还款满1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相关凭证资料登记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此外,新政策还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的互助范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对象,从职工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扩展至双方父母及子女,让家庭住房需求能得到更全面的支持;同时,通过优化提取证明材料、放宽销户提取条件,减少职工办事所需材料和流程,让公积金使用更加便捷。

新《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显示,目前云浮市租住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是400元/人/月。

    通讯员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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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表格:南方+记者 崔洪铭

长图来源: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伍欣莎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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