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第四次会议在广东中山召开

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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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第四次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召开,广东、天津、黑龙江、山东、海南、四川、云南、新疆等省级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专家到会指导,重庆市药品监管局受邀参会。

会议内容

协作会议再次对化妆品监管协作区域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针对认识偏差,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适应发展需求,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提出《规范》实施中存问题的执行指导意见。协作会议还对当前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潜在风险进行交流会商。

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机制立足于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和产业发展实际,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采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灵活形式,会议主题突出、解决措施有力,在推动构建“资源互享、信息互通、监管互认、培训互助”的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体系方面又迈出了更加坚步伐,为服务于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一盘棋”格局奠定了更工作基础。

延伸阅读——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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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与化妆品原料资源丰富、委托广东生产大省、粤龙协作和国家自贸区的天津、黑龙江、山东、海南、四川、云南、新疆等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州共同签署《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框架协议》

八省(市、区)药品监管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监管和服务、秩序和效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立足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和产业发展实际,聚焦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与鼓励化妆品技术创新,强化化妆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协同,推动构建“资源互享、信息互通、监管互认、培训互助”的省域间化妆品监管协作体系,共同提升化妆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助推省域间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于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一盘棋格局。

END

素材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编辑整理: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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