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手了,心里总算踏实了!”在经历了数年的不动产办证风波后,广州市荔湾区某小区的50余名住户终于圆了办证梦。
“小红本”承载“大民生”。前段时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一批不动产纠纷案件中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照亮业主“安居路”。
2018年,某小区项目开始投入建设。在建过程中,开发公司向第三方抵押权人设立了最高额在建工程抵押,并约定双方对某小区项目的现金、印章、证照等进行共管。2019年,项目符合预售条件,开发公司和抵押权人对外预售房屋,购房者依约支付了购房款。
但当业主们想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抵押权人却以“共管款项使用支配存在争议”为由,不同意涂销抵押。
涂销抵押手续不办妥,加之印章被共管,开发公司则无法与业主办理网签、预告登记、房屋产权过户等一系列手续,办证之路就此被堵上。
“房本拿不到,就谈不上安居乐业,‘办证难’成了小区每家人的一块心病。”居民刘小姐道出了业主们共同的困境。
为此,部分购房者将开发公司诉至荔湾法院。一边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利益诉求,另一边是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金融安全的“保交房”工作,从快从优解决系列纠纷是破局之路。
经办法官李超彬在收到案件后,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系列案件的紧迫性,抓紧时间逐户对购房人材料进行核实,通过深入调查,基本确认他们已全款购房或可以补齐购房款并实际入住,具备法律规定的办证条件。
在审查清楚后,法院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共同研究处理办法,最终决定采用“首案示范+快速执行+政策释明”的模式来推进案件办理。
首案示范判决中,对于存在抵押但已付清购房款或者在诉讼中补齐购房款且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情形,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抵押权人涂销房屋抵押登记并协助购房者办证。
首案判决生效后,抵押权人依然没有配合去办理涂销手续,购房者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这些业主诉求都是有理有据的,你们和开发公司的共管款项使用支配上的争议属于内部问题,不能作为对抗善意购房者要求涂销抵押登记的正当理由,你们之间的债务纠纷可另循合法途径解决。”法官积极向抵押权人作释法疏导工作。同时,法院为购房者开通“绿色通道”,执行法官快速向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文书,购房者终于凭借执行文书顺利办理了产权证。
首案胜诉购房者顺利取得“红本”,让其他住户看到了希望,他们纷纷来到法院请求协助办理产权证。
法官耐心对住户们开展“保交房”政策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释明工作,安抚住户们的情绪,同时加快系列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速度。最终,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一次性解决某小区产权过户难题。
近年来,为应对房屋交付和办证问题,荔湾法院在“司法端”把好法律关,创建“法护安居,审促发展”工作品牌及“司法服务示范岗”,深入一线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造住房纠纷“立审执”一体化高效解纷和“示范判决+引导调解”快速审调模式,实现案件快速审结及同类纠纷快速化解的良好效果;聚焦“保交房”工作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因地制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推进荔湾区综治中心、社区法官工作室、街道“共享法庭”等建设,做实矛盾化解、定分止争。
南方+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杨小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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