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就架空层被占用而向物业公司起诉索赔的广州市天河区南国花园业主委员会迎来了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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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该会收到天河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瑞华公司在涉案物业架空层加建构筑物围蔽、改变建筑结构的行为,违反《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其“超过追责时效”“未改变规划用途” 等主张均不成立。
据南国花园业委会负责人介绍,业委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针对开发商及属下物业公司长期擅自改变本小区“A区夹层、B区二层”“B2栋夹层”“平月路161号1-6楼(会所)”的规划用途,对外经营赚取巨额利润的情况,业委会多次发文要求住建局和街道办依法履职,督促瑞华公司恢复相关公共区域原规划用途。
架空层多被出租
开发商瑞华公司称,公司是相关物业的合法所有权人,已完成不动产权登记。涉案物业现使用用途与上述登记规划用途一致,功能分区与局部围蔽是自南国花园项目开盘起已规划和划分,但该局部围蔽行为并未改变涉案物业登记规划用途“住宅活动场所”的功能属性。因此,猎德街道办分别于2025年4月2日要求申请人“自行整改恢复原用途或依法依规办理调整规划用途手续”,于6月16日要求申请人“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原状”的行政行为不当,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于是向天河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天河区政府经过调查,确认瑞华公司确实是涉案物业的登记权利人,物业也有规划验收合格证,但竣工图显示争议区域是“架空层”(按规定是无外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现场照片证明,瑞华公司在架空层加建了围蔽,还存在教育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商业经营行为;猎德街道办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程序合法,有执法人员、见证人员,瑞华公司也签收了。天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也认定瑞华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还发函催促街道办查处。区政府在复议决定书中认为,申请人在涉案物业架空层加建构筑物围蔽,改变了建筑结构,上述行为违反《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据此认定申请人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六项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穗天猎德责字[2025)第 299号]并送达申请人,责令申请人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原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关于申请人主张涉案行为已超过追责时效,天河区政府认为,申请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持续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追责期限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故申请人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不予认可,对猎德街道办的决定予以维持。
南国花园业委会负责人表示,他们欢迎并感谢政府依法作出的复议决定,这为实现“物归原主”迈出了关键一步。这些被违规围蔽并出租的架空层,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是小区宝贵的公共活动空间。开发商的侵占行为,长期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他们坚决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并迫切期待执法能够落实到位,真正拆除违建、清退商业,将本就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空间彻底还原,实现名副其实的“物归原主”。
南方+记者 项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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