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及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培育壮大我市拔尖人才队伍,根据《肇庆市加快培育西江拔尖人才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十四批第二轮西江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领域及数量
从科技创新、教育、卫生健康、宣传思想文化等4个领域遴选40名左右西江拔尖人才。
二
申报工作实施平台
由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肇庆市委宣传部等4个平台单位分别负责开展科技创新、教育、卫生健康、宣传思想文化等4个领域西江拔尖人才的初步评审工作。
三
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选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全职在肇工作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除外)。申报有关领域西江拔尖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域
1.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4年在所处领域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研究成果并在我市实现成果转化或作出重大贡献,对我市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卓越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具有牵头承担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经验,其中,来自企业的申报人可放宽为具有参与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经验(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2.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4年在所处领域取得国内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并在我市实现成果转化或作出较大贡献,对我市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参与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具有牵头承担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经验(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3.佐证材料。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工作经历及任职证明,近4年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全部成果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可证明本人业绩或成果的其他材料。详见申报表中《证明材料清单》。
(二)教育领域
1.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4年在所处领域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研究成果并在我市实现成果转化或作出重大贡献,对我市基础研究、教育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卓越创新能力、教科研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主要从事一线教学或教研工作;近4年具有牵头承担实施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的课题或项目经验(仅限主课题或主项目主持人,且公告发布前已结项),或取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仅限主要完成人中排名第一的成员,且公告发布前已取得证书)。
2.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4年在所处领域取得国内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并在我市实现成果转化或作出较大贡献,对我市基础研究、教育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教科研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主要从事一线教学或教研工作;近4年具有承担实施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的课题或项目经验(限主课题或主项目主持人之外排名前三的成员,且公告发布前已结项),或取得省级教学成果奖(限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六的成员,且公告发布前已取得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佐证材料。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任职证明,近4年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全部成果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可证明本人业绩或成果的其他材料。
(三)卫生健康领域
1.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4年在西医药、中医药、公共卫生等有关领域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领先水平研究成果或作出重大贡献,对我市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医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卓越的解决疑难危重疾病能力或传染病防控技术能力,在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中拥有显著技术优势,主要从事一线医疗卫生工作。其中,西医药类: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第一名完成人且公告发布前已结项;中医药类:获得省级以上各类中医药人才称号或中医重点及特色专科专病学科带头人;公共卫生类: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第一名完成人且公告发布前已结项。
2.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4年在西医药、中医药、公共卫生等有关领域取得市级或市级以上领先水平研究成果或作出较大贡献,对我市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医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危重疾病能力或传染病防控技术能力,在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中拥有突出技术优势,主要从事一线医疗卫生工作。其中,西医药类: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前三名完成人且公告发布前已结项;中医药类:获得市级以上各类中医药人才称号或中医重点及特色专科专病学科带头人;公共卫生类: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前三名完成人且公告发布前已结项。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或中医药类别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佐证材料。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及任职证明;近4年的临床、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或工作成效证明;申报表中填写的全部成果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可证明本人业绩或成果的其他材料。
(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
1.拔尖人才。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近4年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获得国内外较高学术艺术成就,有较大社会影响,具有卓越创新创作能力,对理论研究、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创演、文化传承、文化产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为我市文化强市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
2.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近4年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获得较好学术艺术成就,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较强创新创作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对理论研究、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创演、文化传承、文化产业发展等具有一定推动作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工作经历及任职相关证明材料;近4年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全部成果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可证明本人业绩或成果的其他材料。
四
注意事项
(一)所有项目申报人年龄、在肇工作年限、取得成就成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二)已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工程项目(含西江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西江拔尖人才、市高层次人才、西江工作室主持人)且仍在支持期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管理期满的,可依据管理期满后取得的最新成就、成果推荐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领域进行申报,不得多领域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三)申报人依托用人单位,根据本人专业及研究领域向对应的各地业务主管部门提交《肇庆市西江拔尖人才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一式6份(用人单位为中直驻肇、省驻肇或市直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提交申报材料至相应平台单位)。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严格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同意申报。如因把关不严造成的问题,将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申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可详细咨询各县(市、区)、功能区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未尽事宜,由肇庆市委人才办会同肇庆市委宣传部、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如需咨询可致电以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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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拔尖人才申报工作联系方式汇总表
科技创新领域

教育领域

卫生健康领域

宣传思想文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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