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公示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广东省推荐名单。根据公示名单,广东11家社会组织拟获推荐。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等,经申报、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形成了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广东省推荐名单。
广东拟推荐社会组织共11家,包括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广州市慈善会、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珠海市女企业家协会、佛山市慈善会、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湛江市浙江商会、潮州市湘桥区启明星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情况。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电话:(020)85950981;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省民政厅大院10号楼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510030。
根据民政部通知,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表彰名额共300个,其中,地方性社会组织170个、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130个。评比标准包括党的建设突出、作用发挥突出、法人治理健全、社会形象良好、运作规范合法等。对评比出的先进社会组织,将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南方+记者 汪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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