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餐饮业“两热”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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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来,为有效防范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湘桥区市场监管局快速反应,将餐饮服务行业作为防控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日常监管与防控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强化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力度,为筑牢湘桥公共卫生安全防线贡献力量。

闻令而动,织密餐饮“防控网”。迅速吹响集结号,将“两热”防控与食品安全监管紧密结合,打出系列“组合拳”。第一时间部署动员,明确以清除蚊虫孳生地、严格落实“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为餐饮环节防控工作的核心目标,划定责任田;实施拉网式排查,坚持局所联动,以潮州古城区、城中村、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对各类餐饮单位开展细致检查;开展多形式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化身“宣传员”,深入后厨、走进大堂,发放防控宣传海报、小册子,面对面讲解防控知识,手把手指导清理行动。截至当前,该局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039家次,责令整改隐患813项,发放宣传海报及小册子2400余份。

利剑出鞘,彰显执法“威慑力”。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坚持指导规范、督促整改为主,对于思想麻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经营者,坚决亮出执法“利剑”,严厉查处。截至当前,此次行动共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防控不力案件16宗。

【案例一】

10月1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太平街道汤平路一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存在蚊媒孳生、疫情传播的风险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案例二】

10月4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桥东街道卧石村卧石路一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经营场所内未按照规定有效启用纱窗、风幕机等“三防”设施,存在蚊媒孳生、疫情传播的风险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携手并肩,共筑健康“防火墙”。“两热”防控是一场全民行动。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其中一环,其主体责任落实至关重要。在此,呼吁广大餐饮经营者:行动起来,做环境的“清洁卫士”及时清理积水和垃圾,让店内外每一个角落都清爽整洁,让蚊虫无处安家;检查起来,做设施的“安全管家”仔细查看纱窗、纱门、风幕机是否完好有效,及时修补更换,为店铺撑起坚实的“保护伞”重视起来,做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积极消杀蚊虫,做好人员健康管理,主动学习防控知识,提高自我防控意识。

下一步,湘桥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执法办案力度,筑牢“两热”防控防线,为保障公众健康履职尽责。


“湘桥发布”编辑部

编审:纪家荣

责编:黄洽东、陆霄烁

编辑:陈旭伟、许晓琪、许昕栩

源:湘桥区市场监管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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