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标准信用卡——红利卡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
二、活动内容
红利卡持卡人开卡激活当月,不限消费次数,每月可直接获得立减金兑换资格。后续每月消费满10笔(各类渠道均可),即获得立减金兑换资格,其在指定渠道的消费金额将按一定比例累计为立减金。
使用红利信用卡消费,在支付宝、微信渠道消费,可按1%比例累计立减金。
说明:
1、上述百分比是指按交易金额的比例累计立减金,立减金总额按10的倍数取整,作抹零处理,每月累计上限为100元立减金。客户如办理5000元以上账单分期且满6期,办理分期当月累计上限为200元立减金。超出总上限不累计。
2、在各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例如各地税务机关)通过支付宝、微信进行缴费交易不纳入累计范围。
三、其他细则
1、兑换规则:客户可于次月第10个工作日开始通过本行手机银行-信用卡-我的权益一红利卡模块,领取微信立减金。
2、客户微信立减金的领取有效期为T月底,其中T为获得立减金兑换资格次月,逾期作废。例如客户7月满足微信立减金兑换资格,获得立减金兑换资格次月为8月,则客户可在8月第10个工作日开始至8月31日期间,通过本行手机银行领取微信立减金。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咨询。
浙商标准信用卡--善家卡(白金卡)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
二、活动内容
(一)新户礼
1、主卡礼
本行信用卡新客户首次核发浙银善家卡,在开卡后的90天内(且不晚于活动截止日)完成一次消费,即可在以下四种权益礼包中任选其一:①关心爱人权益包;②孝敬长辈权益包;③关爱子女权益包;④消费立减权益包(80元微信立减金)。
2、副卡礼
主卡客户申领浙银善家卡副卡并完成激活,即可领取副卡类型“孝”、“爱”、“慈”对应的相应特色礼品,每类副卡权益仅限领取一次。
(1)“爱”卡:京东E卡20元
(2)“孝”卡:天猫超市享淘卡20元
(3)“慈”卡:支付宝立减金20元
符合条件的客户可于达标次日起30天内(数据更新预计有1-2天延迟,烦请耐心等待),通过“本行手机银行-信用卡-善家卡-新户礼模块”领取对应新户礼,逾期作废。
(二)消费礼
持卡人当月使用浙银善家卡(主卡、副卡合并计算)消费满3000元,即可获得专属积分回馈资格,其消费金额将按一定比例累计积分。
1、阶梯回馈
当月消费满3000元,回馈15000积分
当月消费满6000元,回馈20000积分
当月消费满10000元,回馈25000积分
(按最高消费档位计算,不叠加)
2、超额回馈
每成功申办1张副卡,激活且状态正常,回馈积分奖励系数增加0.2,最高可享2.0倍积分(需累计申办≥5张副卡)。
当月累计积分将于次月第10个工作日前发放,客户可通过“本行手机银行-信用卡--善家卡一消费礼模块”查询积分发放记录。
回馈的积分可于浙银善家卡积分专区兑换专属权益以及慈善积分捐赠,或用于积分商城兑换商品。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咨询。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