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规〔2025〕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资助项目资金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一)获得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的东莞市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附件2)明确的不予资助情形。
二、奖励标准
被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认定(备案)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机构,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资金资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在不超过奖励对象可享受的最高奖励标准内确定奖励计划,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三、工作流程
为提高企业获得感,简化申报流程,本项目实施“免申即享”流程。
(一)初筛奖励名单。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名单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5〕278号),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附件1)。
(二)单位信息填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初筛奖励名单(附件1)涉及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3日17:00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选择“【免申即享】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资助项目”,点击“申报入口”,进入系统后补充单位相关信息。未在该通知规定的日期前填报,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注:同一账号登录只能提交一条单位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请正确填报收款账户信息)
(三)确定奖励计划。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单位填报情况,经征求部门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奖励计划。
(四)资金拨付。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四、监督管理
受奖励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需要受奖励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受奖励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李帆,联系电话:0769-26986505。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名单
2.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3〕2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南方+记者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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