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乐平分所执法人员按照日常巡查计划,对辖区内一家主打“养生保健”的养生馆开展检查。刚步入店内,执法人员便看到负责人陈某正为一名顾客进行艾灸操作,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敏锐发现一本顾客健康档案中记录有舌诊、脉诊、循证分析等记录。带着这一疑点,执法人员对养生馆展开全面细致检查,在操作区角落的按摩床下方,执法人员发现一个用布帘遮挡的黄色的医疗废物锐器盒。打开盒盖后,可见多枚使用过的针灸针。随后,执法人员前往收银台进一步核查,在收银台发现5本记录本。记录本中详细记载有顾客姓名、金额以及“黄芪 15g”“炙甘草 6g”“补骨脂 10g”等中药名称和对应重量。



经调查核实,该养生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凭证》或《中医诊所备案凭证》,陈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该养生馆负责人陈某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擅自执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所责令陈某立即停止无证行医,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中医诊疗属于医疗行为,必须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针灸、中药处方等均不属于普通养生保健范畴。消费者在选择养生服务时,应仔细辨别机构资质,查看是否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凭证,医师是否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切勿轻信“养生调理等同于治病”的虚假宣传。如发现非法行医线索,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共同守护医疗市场秩序和自身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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