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医保报销比例更高
广东省内跨市也能办理
无需历经多次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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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就医门诊特定病种如何进行待遇认定?
我省已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权限下放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在有相应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诊时,可同步办理门特待遇认定。
同时我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已经实现了待遇认定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在省内异地任一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办理。
需注意的是,国家规定跨省门特就医需先在参保地完成待遇资格认定,暂无法实现跨省认定。
2.哪些门诊特定病种能够跨省直接结算?
截至目前,跨省门诊特定病种支持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个病种的直接结算。
3.异地就医门特选点后,可以变更选定医院吗?
选定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来源丨东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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