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河源| 个人最高罚款1000元,源城区拟出台广场舞新规,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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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拟出台广场舞新规,你支持吗? 支持 不支持 提交

近年来,随着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广场舞类健身群体明显增多,广场舞类活动扰民行为屡禁不止,成为城市管理执法的痛点难点。近日,河源市源城区城管局发布“关于征求《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公众征求有关广场舞管理意见,引发关注。

  受访者 供图

21时至次日7时 不得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昼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55dB(A),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45dB(A);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昼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60dB(A),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50dB(A)。

  受访者 供图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21时至次日7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广场舞活动。一经发现城市公园广场噪声污染,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口头劝导,说服、宣传教育,对劝阻、协调无效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其中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要让大家有舞跳,但不扰民”

连日来,记者先后走访河源市区客家文化公园、全民健身广场、电信广场等处,前来跳广场舞的市民络绎不绝,每一个广场舞团体队员均整理排列,跟着大音箱播放的音乐舞动身姿。走访中,不少市民已获悉《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新规对跳广场舞的时间、声音分贝都有明确规定,我非常支持,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执行到位。”家住客家文化公园附近的市民张先生表示,每天早晚公园都有音乐噪声,偶尔想带娃去公园散步,也因噪声太大而作罢。“我不反对广场舞,但在自己健身、娱乐的同时,不对别人产生困扰,这才是更文明的体现。”他说。

  受访者 供图

家住市区康乐路的市民李女士是一名广场舞爱好者,每天晚饭后,她几乎都会跟朋友一起去跳广场舞。“我们10来个人,大概跳一小时,晚上8点多就会解散。”李女士表示,她们的跳舞小团体也被投诉过,后来便主动降低音乐的音量,“晚上9点钟过后不影响居民,我是很支持的。”提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李女士如是说。

  受访者 供图

“晚上小孩子要做作业,老年人需要早点休息,拟出台的相关规定我本人十分理解。”市民刘女士在市区全民健身广场跳广场舞多年,是河源某支广场舞队伍的领队。她表示,跳广场舞的群体既有上班族,也有家庭主妇,晚饭后是她们的空闲时间,因此“执行新规重点要把握一个度,要让大家有舞跳,但不扰民。”刘女士说。

  受访者 供图

此外,《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也引发网民热议,不少网民持支持态度,并希望规定能够落实到位。有网民表示,“晚上7点到9点是学生做作业最集中的时间,这个时间的广场舞噪音严重”“应该让跳广场舞的市民到指定位置”;此外,有网民建议“公园唱K的也要一起约束”“希望其他县区也同步推进”。

文/图:南方+记者 黄敏立

编辑 宋芾
校对 居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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