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浈江区住建局接到线索,十里亭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乌教塘社区八一仓库附近一栋自建房内存放了大量液化石油气瓶。浈江区住建局立即联合十里亭镇政府、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赶赴现场进行核查。

经执法人员核查,唐某在未取得相关存储许可资质的条件下,私自在其自建房设置储存点。现场发现约有170个气瓶分散放置在自建房的二、三层房间内,且没有配置任何消防设施,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存储、买卖、运输危害极大,一旦发生意外,将严重威胁周边建筑物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浈江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浈江区持续加大对燃气领域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燃气滋生蔓延的势头,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用气环境。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和使用燃气,如发现疑似非法储存燃气、“黑气”等线索,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城市的安全与稳定。
南方+记者 唐音
通讯员 浈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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