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明确指出:“本课程的实施,要优化案例,采用情境创设的综合性教学形式。”在《法律与生活》教学中,通过精心选用相关法律案例或创设真实情境,在可感知、可观察中激发学生认知兴趣、引导深度感悟与价值内化,并设计实践任务推动知行合一,构建知识学习与素养培育的闭环,是提升教学实效的关键路径。
一、情境创设:法律认知的建构路径
1.贴近生活:创设有代入感的情境
社会现实生活是教学情境取之不尽的素材库。教师应优先选择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真实案例或场景,增强学生的代入感和体验感,如网购纠纷、校园欺凌、邻里矛盾、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等,避免脱离实际的假设情境。例如,设置“外卖骑手送餐超时遭差评,消费者能否索赔?”的情境,引导学生聚焦生活中的常见法律现象,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通过生活化情境教学,学生不仅能记忆法律条文,更能深刻理解“法律如何塑造社会秩序”以及“个体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最终指向“知行合一”的法治教育目标。
2.贴近热点:设置学以致用的情境
结合社会热议话题创设热点情境,能迅速吸引学生注意,激发其探究兴趣,调动课堂参与积极性。教师可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参与讨论,思考法律对策。例如,围绕“网络暴力中的法律边界”“AI换脸技术涉及的肖像权争议”“大数据杀熟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热点设置情境。此类情境能驱动学生深入探究法律知识,有效培养其法律意识,使其深刻认识到网络空间虽是虚拟,但绝非“法外之地”。
3.贴近认知水平:设计适切性情境
高中生已具备较强的高阶思维能力,对社会生活的理解力显著高于初中生。因此,情境创设需注重综合性、层次性,有意识地引入蕴含价值冲突或两难选择的信息,避免单一化、低阶思维的设计,以培养学生思辨能力、科学精神等。例如,以“某高中生因发表对明星的负面评价遭人肉搜索,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抑郁休学”为案例情境,呈现网络争议中的两种典型观点:一方强调言论自由不应受限,另一方主张法律必须严惩网络暴力。此情境设计既凸显了公民言论自由权与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的冲突,课堂讨论亦能自然延伸至“网络匿名性是否应受法律约束”等深层次法治议题。
二、感悟生成:法治思维的内化机制
1.问题链驱动深度思辨
通过设计具有思维进阶性的系列问题,促使学生在探究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教材知识,并进行适度拓展,从而提升其法治思维品质。以“未成年人网络打赏追回案”为例,可设计阶梯式问题链:基础认知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是如何规定的”:应用分析层“网络平台在此类交易中是否应承担审核责任,依据何在”;价值思辨层“如何平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网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
此类问题设置,一方面驱动学生掌握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等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引导其在价值层面进行深度反思,实现知识的运用、拓展与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2.分组合作促进知识共享
活动型学科课程是新课标的明确要求。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合作学习是落实此要求的有效途径。例如,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教师可先播放“在直播间买到假货,商家拒绝退货”的短视频创设活动情境,随后将学生分为“消费者组”“商家组”“调解员组”等角色。各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围绕情境提出本组主张或解决方案。
教学实践表明,在此类活动中消费者组能清晰主张商家及平台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商家组能依法分析直播平台在交易中的责任分担;调解员组则能综合运用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及情理法原则提出调解方案。学生的参与度高,发言积极且有理有据,法律知识在协作探究与角色体验中得以内化生成,并在解决模拟纠纷的过程中得到灵活运用。
三、践行落地:法治素养的实践转化
1.角色模拟深化法律体验
在具体、生动、可感知的实践活动中,学生更易沉浸其中,经历思维碰撞、认知升华与价值认同,实现深度学习。在法律教学中,角色扮演能显著提升学生对法律角色和程序的理解深度。例如,组织“模拟法庭”活动: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撰写起诉书、答辩状,依据法庭程序展开调查、举证、辩论等环节,亲身体验诉讼流程与证据规则的核心要义。
2.生活任务驱动知识应用
将所学法律知识应用于解决真实生活场景中的任务,能使学生收获实践成就感,进而更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法治素养。例如,针对“校园周边小摊贩占道经营、有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教师可组织学生开展“为校园周边小摊贩设计合规经营指南”的项目式学习。要求学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条文要求转化为具体、可行的经营规范建议。实践中,学生普遍能主动调查小摊贩经营现状,识别不合规问题,协作查阅法律资料,形成初步方案,还咨询专业人士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在课堂进行成果展示与论证。此类任务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有效促进其将理论联系实际,提升解决复杂现实问题的能力,收获法治真知。
3.社会服务拓展实践场域
引导学生走出课堂,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将“课堂小情境”延伸至“社会大课堂”,在社会实践中检验所学、服务社会、增长才干。例如,与司法局合作开展“中学生普法微课堂”项目,组织学生制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主题的普法短视频,运用鲜活案例和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打破“法律=枯燥条文”的刻板印象;与社区合作开展“社区法治生态调研”,指导学生调查分析特定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常见法律纠纷类型及解决途径,并基于调查结果提出提升社区法治水平的改进建议。
注:本文系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省级课题“‘三新’背景下高中政治课堂有效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23YQJK171)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 王壮合
责任编辑 黄博彦
本文全文刊发于《广东教育》(综合)2025年8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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