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城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关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的延期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关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至上月底有效期届满。经评估,区政府决定对《关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延期实施二年,自本月起至2027年8月31日。
为切实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惠城区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实行烧烤食品规范化管理。
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北起新寮北路与三环北路交界处,沿三环北路、第三东江大桥、三环西路;西至三环西路与新联路交界处,沿新联路、红花湖路、金榜路、三环南路、下马庄路、演达大道;南至演达大道与四环南路交界处,沿四环南路、惠澳大道、三环东路;东至三环东路与惠州大道交接处辅道,沿惠州大道、东江一号路、人民路、隆生大桥至新寮路,沿新寮路、新寮北路至与三环北路交界处的区域内(详见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图)。上述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禁止时段为全时段。

在其他非禁止区域内从事烧烤食品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手续,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经营者负责清扫保洁,保持经营场地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无营业执照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室内烧烤餐饮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对持合法经营证件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也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从事烧烤餐饮业的经营户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在禁止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惠州12345热线;城管服务热线12319。
来源:惠生活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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