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真“跑腿”,老人养老金差点不保!

茂南区委依法治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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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假警察诱骗

情急之下

拿出养老积蓄欲解救“出事”子女

……

年轻小伙被诈骗团伙利用

以为帮忙“跑腿”取钱

就能轻松赚取丰厚“报酬”

结果……

今天

普法君带你了解这起真实案例

给大家敲响警钟!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诈骗犯罪案件屡见不鲜,犯罪分子利用部分老年人信息接收不及时、防骗意识较薄弱等特点,编造“子女涉案”“急需用钱”等谎言实施诈骗。上述案例中,受害人陈伯在遭遇诈骗时,幸得“法律明白人”阿鹏、小布路过察觉异常,及时提醒其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将负责“跑腿”的肖某抓获,查实肖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多次协助诈骗分子取款。最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责令肖某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普法君提醒

务工人员求职就业时

需加强法律意识、提高警惕

凡是要求您使用自己的账户

为他人转账、取现

或者冒充他人身份

上门收取包裹、文件、现金的

所谓“高薪跑腿”工作

极有可能是诈骗团伙

在拉拢诱骗你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构成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防范此类诈骗发生

普法君特别整理了以下防范建议

防范建议

牢记“三不”原则

不轻信:

任何自称是“公检法”“社保局”“银行”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要求您进行转账、汇款、提供密码验证码或索要现金的,一律是诈骗

官方机构绝不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办理案件或要求缴纳费用。

不转账/不给钱:

坚决不向任何陌生账户转账汇款,也坚决不将现金交给任何陌生的上门“取款人”“办案人”

所有涉及资金的问题,必须当面到官方机构网点或与家人子女确认后再处理

不慌张:

接到“亲友出事”“涉嫌违法”等电话时,保持冷静,切勿慌乱。骗子就是利用您的恐慌心理行骗

立即挂断电话,自行拨打110报警或官方机构公开的电话进行核实,或者第一时间与子女、亲友、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求证

普法君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民反诈,你我同行

多一人宣传,少一人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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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漫画为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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