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南粤家政·春州家嫂”的影响力、引领力和知晓度,2025年阳江市“南粤家政·春州家嫂”职业技能大赛将在阳春市举办。本次大赛涵盖母婴服务和养老服务两大板块,面向阳江市广泛发动,通过赛事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南粤家政”技能大赛。
一、活动主题
“铸南粤匠心·展家政风采”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协办和执行单位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珠海对口帮扶协作阳江指挥部驻阳春工作队、阳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春市民政局、阳春市财政局、阳春市卫生健康局、阳春市总工会、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阳春市妇女联合会
执行单位:南粤家政(阳春)产业园运营机构(珠海市我爱我妻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三、竞赛项目、标准、内容、方式
(一)竞赛项目: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
1.竞赛标准:赛题按照《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三级/高级工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适当增加新技术、新规范和岗位实际操作等内容。
2.竞赛内容:比赛内容为4个模块,分别为生活照料模块、保健护理与健康管理模块、教育实施(大动作与语言能力培养)模块、教育实施(精细动作、认知能力与社会性能力培养)与指导培训模块。
3.竞赛方式:本次竞赛为个人赛,竞赛形式为实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则进行初赛,初赛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综合评审成绩排名前5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报名人数50人或50人以内直接按照实操的形式进行决赛。各赛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考核,难度相当于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水平,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能。评分标准以技术文件为准,各赛项技术文件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养老护理员
1.竞赛标准:赛题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的基本要求和技能要求,适当增加新技术、新规范和岗位实际操作等内容。
2.竞赛内容:比赛内容分别为基础照护模块、康复服务模块、培训指导模块,并将感染控制、安全照护、心理支持、人文关怀、健康教育、职业安全与保护等贯穿于养老照护服务全过程。
3.竞赛方式:本次竞赛为个人赛,竞赛形式为实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则进行初赛,初赛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综合评审成绩排名前5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报名人数50人或50人以内直接按照实操的形式进行决赛。各赛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考核,难度相当于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水平,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能。评分标准以技术文件为准,各赛项技术文件另行通知。
四、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之内,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在阳江地区从事母婴护理、养老护理相关工作满1年(含)以上,母婴护理相关职业为育婴员、保育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生殖健康咨询师、母婴护理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为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以及获得过省级、市级同类竞赛“技术能手”称号的,不能参加本次竞赛。
五、竞赛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8月29日—9月26日。
(二)比赛时间:11月8日、9日(初定)
(三)地点:南粤家政(阳春)产业园
六、技术文件编制安排:
按照《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编制竞赛技术文件。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赛项,报名后不设修改。参赛选手通过报名二维码扫码进行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资料递交到竞赛组委会进行资料审核确认。每个赛项线上报名和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需保持一致,且两个环节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微信扫码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
2.报名资料:(1)报名参赛选手及所在单位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1)和责任书(附件2);(2)参赛选手填写工作承诺书(附件3),若有多段工作经历需要附上多个工作证明;(3)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白底大1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相片后用正楷书写姓名,其中一张粘贴在个人报名表上)。
参赛报名表(附件1)
责任书(附件2)
参赛选手填写工作承诺书(附件3)
3.纸质资料递交地址报名地点:南粤家政(阳春)产业园(阳春市崔塘街与城东大道交叉西北20米,位于阳春市实验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王梦诗,0662-7761446
八、奖励办法
(一)授予“阳江市技术能手”称号及荣誉证书
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由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阳江市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已获“阳江市技术能手”称号者不再重复授予。
(二)颁发奖牌、证书
比赛为个人赛,各赛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获得一至三等奖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名次证书;对竞赛各赛项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除一、二、三等奖外)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参加本次大赛获得各赛项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选手,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证书不重复颁发。
(三)颁发奖金(以下均为税前奖金)各赛项获得一至三等奖的选手,按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标准予以奖励。
(四)参赛纪念品
(五)优胜奖选手将获得“春州家嫂”品牌相关纪念品。
九、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二)选手申诉均须在赛后1小时之内,由当事人或领队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受理之后,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三)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仲裁组成员由本次大赛组委会派员组成。
整理:南方+记者 罗天
来源:阳春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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