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蔚蓝新篇——饶平法院发布全国首份黄嘴白鹭司法保护令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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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鹭来仪,拥山筑巢。”海风吹拂、水天相接,这是生机勃勃的西澳岛白鹭天堂的景象。恰逢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前夕,饶平县人民法院发布全国首份《黄嘴白鹭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之力守护黄嘴白鹭翩跹。

令状先行:“全国首份”守护珍稀鹭鸟  

饶平法院发布全国首份针对黄嘴白鹭的司法保护令,为海岛生物多样性守住最严密的前沿防线。

黄嘴白鹭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西澳岛为这群美丽的鹭鸟提供了理想的栖息环境,也就成了著名的白鹭天堂。

(图源网络)

如何为黄嘴白鹭提供司法护盾,让“鸥鹭齐飞,鱼翔浅底”的美丽景象在西澳岛延续,饶平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保护令给出答案。保护令以四条清晰的禁止性条文为海岛居民和游玩旅客划出了生态法律红线:禁止猎捕、杀害、交易、运输黄嘴白鹭及其制品,禁止实施危及黄嘴白鹭生存、繁衍的行为,禁止引入外来物种、过量施洒农药等,禁止破坏黄嘴白鹭栖息地。从源头上为黄嘴白鹭插上法治之翼,预防破坏行为,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海岛。

“碳”索深蓝:协议落定生态修复新路径  

为进一步激活海域生态、经济价值,筑牢法治屏障,饶平法院协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潮州海警局饶平工作站、县农业农村局签署《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框架协议》,并将“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蓝碳’司法实践点”作为协同机制落地的“前哨站”。《协议》凝聚“蓝碳”战略共识,强调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明确生态修复、修复监管、技术支持等各领域环节协作方向,持续探索符合饶平海域特色的增殖放流、贝类养殖、生蚝吊养等固碳增汇修复模式,让“禁”与“育”同向而行。

聚力治理:共话海洋生态司法新实践  

8月15日,全国第三个生态日来临之际,饶平法院诚邀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绿水青山映碧海,协同共护一域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座谈会。会议聚焦饶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难点,围绕相关领域的职能衔接、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展开研讨交流,共商司法审判与海洋保护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促推动司法审判、检察监督、行政执法、行业管理握指成拳,共同织就海洋立体防护网。

从对黄嘴白鹭的预防性保护,到对受损海域的有效修复,到凝聚起了海洋保护强大合力,饶平法院持续完善预防性、惩戒性、修复性为一体的海洋生态治理体系,以务实举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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