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诈骗新模式——“扶贫款”陷阱!韶关一女子因贪念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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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轻信所谓“国家扶贫办工作人员”许诺的百万元“扶贫款”,在银行工作人员明确提醒、发放反诈宣传单的情况下,仍执意将账户内来路不明的7万元巨款取现并转入指定账户,最终被证实为电信诈骗资金转移链条中的一环。此案警示公众,切勿因贪图高额回报而出租、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或协助转移不明资金。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28日,余大姐通过手机浏览器下载了名为“筑梦前行”的APP,并在该APP中认识了所谓的“国家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周某民”,向余大姐介绍如果完成2次“爱心捐赠”就有机会获得128万元的“扶贫款”,过程中无需余大姐实际支付钱款,只需提供其本人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周某民”安排转入的款项和依照指令取现后将款项存入指定账户即可完成。余大姐向“周某民”提供其名下的银行卡照片、账户名称、账号等信息后收到7万元诈骗款项,其前往银行柜台取现,在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和发放反诈宣传单的情况下,明知上述款项可能是违法所得的情况下继续取现,并按照“周某民”的指令存入梅某的银行账户。

法院处理

乳源法院认为余大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其银行账户接收的“善款”7万元可能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帮助他人将款项取现并转存,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余大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以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首先,切勿轻信任何自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发放扶贫款、补贴”等名义,要求提供银行卡并协助转账取现的骗局,天上不会掉馅饼,许诺高额回报往往是陷阱。其次,要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账户信息,绝不出租、出借、出售,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最后,在银行等机构进行转账交易时,务必提高警惕、立即停止操作,报警处理。公民应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反诈能力,保护自己的“钱袋子”,共同筑牢防范电信诈骗的社会防线。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钟春梅 莫雪涵

编辑 杨韬
校对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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