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spider漫”,而是“super漫”
“漫”看快评时事热点
面试后设置3—10天的试岗期
临近试岗结束以“人岗不匹配”等理由
辞退劳动者,并拒绝支付试岗期工资……
据报道,一种叫“无薪试岗”的用工新套路
近期频繁出现于职场
“无薪试岗”的概念
本身就站不住脚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签订合同
“试岗”事实上就是用工行为
是要支付相应报酬的
部分企业打出“无薪试岗”的旗号
无非是看准了劳动者维权不易
把试用期变成“白用期”
同时试图规避法律责任
算盘打得再精,骗得了劳动者
但逃不过“法眼”
建立公平规范的劳动秩序
监管部门不妨及时介入
一方面加大宣传警示力度
提高劳动者的防范意识
另一方面对违规操作的企业作出惩戒
降低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
做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
绘图/制图:郜曈
文案:吴三川
制作:冯颖妍 陈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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