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
本该吸取教训
然而,有些人却
一再挑战法律底线

8月23日至25日,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江北大队根据辖区酒驾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按照“逢车必查”原则,在重点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23日1时许,一辆粤L48***小车驶入惠城区环岛二路检查点,执勤民警利用酒精测试棒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测试棒发出警报声,便要求该驾驶人下车作进一步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陈某结果为17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民警在对陈某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其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并非第一次酒驾被查,曾于2023年1月20日酒后驾驶被广州交警查获并处罚,存在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经询问,陈某在酒后感觉自己头脑清醒,开车没有问题,便抱着侥幸心理自行驾车回家,没想着会被交警查获,现后悔不已。

最后,民警对陈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并将其带去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此次周末酒驾整治行动,共查获酒驾3宗、醉驾2宗。
惠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
引以为戒
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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