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村委会证明引发争议,亲戚反目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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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村小组里向来有规定,但凡盖章的文件,都得有人签名。可这份文件只有印章,不见任何签名,实在可疑,怕是假的吧。”8月13日,东莞市凤岗镇塘沥凤凰围村小组办公室里,一位值班的村小组工作人员皱着眉头,向南方+记者道出心中疑虑。如今,围绕着镇里琪丰玩具厂及其厂房、用地的归属权问题,原本亲密的几个亲戚反目成仇,闹得不可开交,而村委会也因一张备受争议的“证明”,意外卷入这场复杂的纷争之中。

涉事厂房。

涉事厂房。

纸品厂权属起争端,六年官司终落定

2022年12月,随着东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一宗持续长达6年、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的刑事案件终于画上句号。

事情要从多年前说起,袁焕嫦、袁焕珍和袁慧敏是亲姐妹。被告人邓伟强是袁焕嫦的儿子,而被害人何伦仔则是袁焕珍的丈夫,算起来,何伦仔还是邓伟强的姨父。根据东莞中院终审判决书所查明的事实,1992年8月,琪丰纸品厂(投资人为何伦仔等人)、立进玩具厂、快业公司三家企业与东莞市凤岗镇塘沥凤凰围村民小组签订合同,顺利取得一块位于凤凰围村牛角龙土地的使用权,随后,琪丰厂在这片土地上建起了厂房。1998年,何伦仔将自己的设备和业务搬去了石碣镇,将原琪丰厂房给了妻子袁焕珍使用,袁焕珍与袁焕嫦、袁慧敏一起经营原琪丰厂。于2001年成立了香港公司宏星公司,到了2003年,琪丰厂的旧厂房由宏星公司在东莞设立的“三来一补”企业东莞凤岗塘沥颖升五金塑胶玩具厂(邓伟强为挂名厂长,实际权利人为袁氏三姐妹)接手使用。2013年9月,颖升厂结业,之后上述厂房又被琪丰玩具厂(法定代表人为何伦仔之子)用作生产场地。可就在2013年11月,何伦仔与袁焕嫦、袁慧敏就原琪丰纸品厂的厂房权属问题,爆发了激烈纠纷。

时间来到2016年7月,邓伟强偶然发现何伦仔将机器设备搬进了空置的琪丰玩具厂(原琪丰纸品厂厂房)三楼车间,他当即出面制止,奈何未能成功。11月9日13时左右,邓伟强找来三四名工人,与袁焕嫦等人一同前往琪丰玩具厂三楼。到达之后,邓伟强指使这些工人,手持铁锤等工具,将三楼车间的部分墙体强行拆毁,这一行为导致车间内的机器设备严重损坏。

事发后,琪丰厂迅速报案,警方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为由,将犯罪嫌疑人邓伟强抓捕归案。随后,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本案提起公诉。2019年10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现有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邓伟强构成犯罪,于是判决邓伟强无罪。

然而,判决下达后,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却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误,果断提出抗诉。东莞中院二审重新审查后认为,邓伟强纠集3人以上公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不过,考虑到本案双方存在亲属关系,且涉案车间的权属本身存在争议,与一般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有所不同,邓伟强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最终,法院判决邓伟强犯故意损坏财物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村委会证明遭质疑,真假成谜引关注

在最近十几年间,袁氏三姐妹及其亲属围绕琪丰厂的归属权问题,多次对簿公堂,甚至还申请过东莞市政府的土地裁决。可由于事情起源于90年代初期建厂之时,当时登记信息不够清晰,相关证据也有所缺失,无论是法院还是有关部门,对于这起权属争议始终未能给出明确结论。

在诉讼过程中,邓伟强一方(即颖升厂)拿出了一份看似有力的证据。这份证据上盖着“东莞市凤岗镇塘沥凤凰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公章,内容为手写:“证明:我塘沥凤凰围村,原琪丰制品厂现改为颖升玩具厂,实用地面积1843.02平方米。特此证明。凤凰围村小组”,落款日期是2008年6月24日。南方+记者注意到,这份“证明”写在一张普通便条纸上,而且手写的字迹明显压在公章之上。按照这份证明的说法,琪丰厂的土地厂房已经改为颖升厂,颖升厂还凭借该证明就琪丰厂的土地权属办理了《东莞市已建房屋申请补办房地产权手续登记备案表》。但实际上,琪丰厂自始至终都存在,并未注销或转让土地权属。

涉事证明。

涉事证明。

何伦仔满脸无奈地告诉南方+记者:“这份证明内容完全是假的!琪丰厂是90年代我和其他股东合伙创办的,后来其他股东退出,才变成个人独资企业,和我妻子袁焕珍没有关系。而颖升厂是我妻子袁焕珍参与经营的,袁氏三姐妹是颖升厂的三名股东。当初琪丰厂只是把部分厂房借给颖升厂用,没想到他们竟想鸠占鹊巢,声称琪丰厂转让给了颖升厂,这简直就是抢劫、盗窃企业!”

8月13日,南方+记者前往塘沥村委会进行采访。一位村干部接过这份盖着“塘沥凤凰围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的证明,仔仔细细查看后,笃定地认为该证明极有可能是“伪造”的。村干部解释道,按照村委会的规定,盖章必须得有相关负责人签名,可这份“证明”上却没有任何签名。而且从书写情况来看,很可能是先盖了空白公章,之后才补上的内容。这位村干部承诺,会尽快找2008年在任的村干部了解详细情况,并向南方+记者反馈。

截至发稿时,南方+记者仍未收到任何回应。目前,这份备受争议的证明究竟是真是假,依旧扑朔迷离,而琪丰厂的权属纷争,也因这一插曲变得更加复杂难解。

对此,南方+记者联系了多位法律人士进行了采访。多位律师均表示,如果能够证实该证明确为虚假,那么相关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按照《村委会组织法》以及基层治理的有关规定,村委会出具证明必须遵循“程序合规”的原则,通常要经过集体讨论、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审核,最后才能盖章,以此构建完整的权责追溯体系。而涉案证明因缺少签字这一关键环节,存在明显瑕疵,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受到质疑。在法律上,证据通常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性”要求,若缺乏真实性和合法性,则其证据效力存疑,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若在民事或行政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明,可能构成虚假诉讼,将受到司法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若该“证明”上的公章是伪造的,可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涉嫌伪造公章的法律责任。

南方+记者 欧阳胜勇

编辑 陈文焕
校对 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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