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昭昭警世醒,教训灼灼行有戒——违反病媒生物防治典型案例公布(第七批)

三水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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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基孔肯雅热病例呈现逐日下降趋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进一步巩固拓展防控工作成效,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那些仍心存侥幸、未按要求落实病媒生物防控措施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作出处罚,以刚性惩戒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现公布第七批违反病媒生物防治典型案例。

【案例一】防控意识差、管理不到位,终被罚款!

8月4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某医院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时,可见该医院饭堂露天闲置的不锈钢水池以及后院的数个塑料罐内均可见积水,积水中已孳生出蚊幼虫。执法人员当场对其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医院内的病媒孳生地,保持环境整洁。

8月16日,执法人员对该医院进行“回头看”整改检查时,却再次发现住院部旁厕所内的闲置地拖桶内积水仍然孳生出蚊幼虫,显示出该医院病媒传染病防控意识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此,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当即对其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医院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立案查处未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措施的医疗机构!

近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西南街道的一家门诊部、一家中医诊所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时,发现两家医疗机构均存在未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未对就诊患者开展有关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的流行病学史调查及蚊媒传染病相关的健康征询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立案查处。

 警示意义 

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守责堡垒,是守护公众生命健康的关键防线,其在蚊媒传染病防控中的责任尤为重大。然而,上述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视而不见,在蚊媒孳生地清理、传染病流行病学史调查等关键环节流于形式,反而成为疫情扩散的潜在风险点。对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绝不姑息,必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倒逼医疗机构筑牢防控屏障。

【案例三】门店虽小,细节防控不可疏

8月15日-16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西南街道镇美容美发场所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时,发现五家美容美发店内均摆放有水培植物,水质看上去“似乎”透明清澈,但一晃动起来,水里的蚊幼虫就会“现身”游动,这些场所已经成为蚊虫孳生的“温床”。

 警示意义 

美容美发场所虽空间不大,却因日常用水频繁、工具清洗消毒环节多,极易形成隐蔽的积水点——理发台下方的缝隙、洗头池边缘的积水、拖把池未及时清空的污水、墙角堆放的清洁工具潮湿处、水培植物及小景摆设的水体等,这些看似细微的角落,一旦被忽视,便可能成为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中转站。因此,门店需将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日营业前后仔细清理各类积水,定期更换所需水体,从细节入手,小门店也能守住大安全。

【案例四】翻盆倒罐要彻底,清理垃圾除蚊害

8月8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西南街道某游泳馆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时,可见该单位淋浴室旁边侧放的一个塑料箱内有积水,亦可见蚊幼虫游动。

8月10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白坭镇某旅店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时,可见该旅店一楼停车场内西边窗户下有一闲置黑色塑料桶,桶内的积水中已孳生出十几条蚊幼虫在游动。

 警示意义 

彻底翻倒闲置的盆罐、花瓶等容器,清除其中的积水,能有效消除蚊虫产卵的温床;而全面清理各类垃圾,尤其是易腐烂的厨余垃圾和散落的杂物,可减少蚊虫聚集觅食的机会。既能降低蚊虫传播疾病的风险,也能为生活环境增添一份洁净与安宁,是简单却高效的防蚊灭蚊手段,需要长期坚持才能巩固效果。

上述公共场所未落实病媒生物防控,未及时清理积水,以致成为蚊媒孳生地的行为,已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三水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均已对上述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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