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摩托车证开货拉拉?这波“越级”操作代价挺大!

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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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同样的道理,开什么车,就得有什么证!可这位仅持有摩托车驾照的男子却在板芙某小区停车场

“自信”地握起了货拉拉的方向盘。结果油门一踩,车辆失控……

“自信”移车,结果撞了

8月17日17时35分许,板芙交警接报称,板芙镇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发生一宗货拉拉车辆碰撞两辆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民警随即前往现场处置,在核查信息时发现肇事男子曾某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小汽车资格。

据曾某交代,8月16日20时许,他在货拉拉平台上租用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将自己及一辆摩托车由广东汕头运往广西平南,沿途一直是由货拉拉车主黄某开车。次日17时许,车辆在中山市板芙镇某小区地下停车场临停后,黄某上楼到他姐姐家拿东西,他坐在副驾驶等待。

15分钟后,有人驾车出入,但被临停的货拉拉挡住去路,对方司机便叫他帮忙移车。曾某自以为只需往前开一点,自己应该能够操作,于是从副驾驶位爬到驾驶位移车。未料因技术不熟操作不当,他踩油门时太用力导致车辆猛然向前冲,撞倒停在车位的两辆电动自行车……

准驾不符 依法严惩

当天,板芙交警大队对曾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此外,曾某还需赔付两辆电动自行车以及货拉拉车辆的损失。

每个驾驶证都有对应的准驾车型。各位驾驶员在驾车上路前,一定要清楚自己“持有什么证,能开什么车”!

开错车型 有什么后果?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准驾不符者未接受相关驾驶技能培训,在不具备熟练操控能力、没有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车上路,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道路安全!此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准驾不符者将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中山交警再次提醒:开车是个“技术活”,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技术和资质。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车上路前务必确保所驾车型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编辑:林加如

责编:陈淑娴

执行总编辑:李英华

总编辑: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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