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以315之名,守护你的365天!为切实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推出#天天315·监管在行动#栏目,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经营者提升商品服务质量、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2025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开展2025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为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第一批涉及民生领域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广州佬某配件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的违法行为、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案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等违法行为。
经核实,当事人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零配件“hkrs皇凯”锻造三星柱(7盒)、“JCGK”F40红船号(1盒)为伪造厂名、厂址商品。“RPM”LS正叉不可调前避震器(2套),该款商品标称的厂址为台湾省新北市,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款商品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采购发票等证明其合法来源,为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2025年5月,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照《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某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从事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质量违法行为案
广东省消防救援部门转来对广州某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消防救生照明线的抽检报告,报告显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1月开始生产上述产品共11套,已全部销售,没有库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退货单、退货发票及回收记录,当事人已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退款退货并作销毁处理。2025年4月,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广州某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整改,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江苏省华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接到南山局移送的《案件线索移送函》,称江苏省华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售往深圳百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批灭火器经抽检不合格。
经核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灭火器总共1736瓶,本案销售不合格灭火器金额总计为76384元,涉案金额较大、数量较多,当事人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四、深圳市创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未标注执行标准号的锂电池及广告违法案
深圳市场监管局光明局接“京东商城”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线索,称深圳市创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经营的“创某某科技电动车电池专营店”,违法违规销售用于电动自行车改装的“铅酸改锂电”电池等产品,并在线教授“拆卸电池仓、剪断电线、焊接公插”等安装方法。
经查明,当事人在其京东店铺销售的锂电池均未标注执法标准,涉案货值金额为34580元,违法所得为3160元。当事人在其京东商城店铺发布“经实测长达5年寿命、满电状态续航长达40公里”虚假广告,广告制作费为800元。当事人在其京东商城店铺发布“铅酸改锂电”及教授“拆卸电池仓、剪断电线、焊接公插”等安装方法的宣传广告,属于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广告宣传。2025年2月,深圳市场监管局光明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尹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惠州市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线索,反映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某小区商铺“性福加油站”店内自动售卖机销售的产品存在虚假宣传情形,此外通过售卖机上张贴的微信购买的咖啡产品含有西地那非。
经核查,该无人售货店铺经营者为尹某某,根据举报人补充的投诉举报材料中“玛咖拿铁咖啡”的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他达拉非检出结果为“3.64ug/g”。大亚湾区局委托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对“玛咖拿铁咖啡”进行检测,报告显示,“玛咖拿铁咖啡”含有他达拉非,检测结果为“3.70ug/kg”。当事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惠州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相关规定,已于2025年1月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六、某安玩具商贸店销售伪造CCC认证标志的儿童玩具及未标示制造厂电玩具案
梅州市五华县市场监管局对五华县河东镇某安玩具商贸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有42类玩具,现场发现1类玩具无中文标签。
经核实,当事人经营的15类玩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但标示有CCC认证标志,当事人也未能提供上述儿童玩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另有11类电玩具未标示制造厂名。当事人能提供涉案产品的购进单据,但未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明等材料。2025年5月,五华县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伪造CCC认证标志的儿童玩具和未标示制造厂的电玩具、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肇庆市端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根据举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出具6辆摩托车的6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过程中,当事人的授权签字人不在岗,当事人出具上述6份检验报告的整个过程授权签字人均没有参与,没有逐项确认检验结果,没有签注整车检验结论,也没有授权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授权签字人职责。上述6份检验结论均为合格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是摩托车检验后,由非授权签字人张某某签发。上述检验报告中的“CMA”“肇庆市端某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专用章”及授权签字人姓名印章是张某某未经授权签字人同意,擅自从当事人的工作台上拿取并印盖的,其报告中授权签字人栏目的姓名印章并非授权签字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025年3月,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中山市王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案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规格型号为“800×650×240”、产品名称为消火栓箱的产品,经抽样检验,该款产品所检的“材料 箱体材料厚度”、项目不符合GB/T 14561-2019(《消火栓箱》)的国家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当事人一共生产了180个涉案的严重不合格消火栓箱,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11340元,违法所得1890元。2025年5月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九、肇庆市乾某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肇庆市乾某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植物饮品展开生产情况调查。
经检测,该公司生产的等六个批次产品的烟酸使用量远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规定的限量。该标准限值为3mg/kg-18mg/kg,而实测值高达1050mg/kg-2250mg/kg,最高值达到人体可耐受摄入量的18倍。经召开食品评估认定专家会议,专家认定食用本案食品引起严重食源性疾病的风险极高。当事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供稿/执法监督处
审核/张美芝
责编/赵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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