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民营经济发展地方性法规落地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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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以来全国首部聚焦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在8月13日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发改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六部门负责人详解立法亮点,强调通过法治化路径破解民企发展瓶颈,推动其深度参与自贸港建设。

据统计,截至2025年6月底,海南民营经营主体达360.44万户,占海南全省经营主体的97.54%,贡献近60%的GDP和90%的就业岗位。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崇高介绍,《若干规定》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把竞争中性原则作为立法起草的核心原则,细化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突出制度集成创新,为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8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 南方+ 黄倩 拍摄

8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 南方+ 黄倩 拍摄

《若干规定》聚焦公平竞争与自贸港政策赋能双向突破。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善华提到,《若干规定》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民营经济组织可依法平等进入;在释放政策红利方面,支持民企参与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四大主导产业,以及商业航天、数字经济等未来产业,保障其平等享受所得税优惠、加工增值免关税等核心政策,同时为跨境投资提供通关一站式服务和风险预警支持。

针对融资、土地、服务等要素保障痛点,林崇高介绍,《若干规定》提出精准解决方案。如金融机构在担保、授信、信贷管理、风控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应当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推广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设立民营经济组织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在土地要素方面,加强土地要素供给,提高供地效率,推动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两宗以上土地实行整体供应,并规定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可以利用其存量工业用地建设行政办公和生活配套服务设施。

在政务服务方面,“海易兑”系统实现66项惠企政策“分钟即到账”,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累计解决民企诉求8000余件,要求承办单位10日内反馈进度。

与此同时,配套落实机制同步发力。海南省发改委将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行动,并将进一步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自贸港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等项目建设;海南省工商联深化“营商老爸茶”“民企接待日”等政企沟通品牌活动,推动涉企政策精准落地。

作为统筹协调部门,杨善华提到,海南省发展改革委下一步将以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为原则,聚焦市场准入、政企沟通、配套政策等方面确保政策红利直达民营经济组织。

南方+记者 黄倩 见习记者 赖世伟

编辑 宋芾
校对 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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